山东微山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信息化作用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山东微山县财政局扎实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微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全县贯彻落实,以“科学配置、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信息化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效率,深入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释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活力,助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升线上管理效率。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日常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等进行数据监管、应用、分析;每月依托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以资产月报的形式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核实审查汇总;年度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报告的范围涵盖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直接支配的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流动资产等,还包括由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等。通过动态监管,实现全口径、全覆盖“晒家底”,采取价值量与实物量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科学反映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二是加强线下监督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管理的工作数据,规范处置流程。并对报废资产及时进行监管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在资产处置审核中重点关注报废资产账务处理,查阅报废资产的申请文件、记账凭证、发票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及产权证明等资料信息,核实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准确,申报内容是否能够反映拟处置资产的主要情况,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是否达到了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是否有第三方单位的鉴定、检验报告。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处置与新增资产配置及存量资产管理有效衔接,坚持“行政事业单位已达使用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继续使用”的原则,督促预算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内部调剂作用,保障资产需求的同时节约财政资金,提升闲置资产利用率。
三是促进管理规范,积极进行资产管理改革。立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闭环管理,掌握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将监控重点放在资产存量、使用现状、日常购置及处置等环节,严格把好国有资产的“入口关”和“出口关”,督促预算单位从根源上管理好、分配好、使用好国有资产,尽力实现各项国有资产物尽其用。对部分单位闲置资产、房屋等国有资产的调剂、租赁等盘活方式以制度形式进行明确。同时,加强日常监督,保障制度执行的权威性,严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通过线上+线下、监督+管理的相互配合协作,有效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