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累犯“手痒”再作案 女子获刑一年十个月

2021-11-19 16:57 东来 中国财经日报网
浏览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陶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被告人陶某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共盗得现金4800元、自行车4辆和衣服若干件,其中盗窃的凤凰牌自行车和衣服经价格认定为480元。经寿县法院对涉案人员违法记录、犯罪经历进行查询,证实被告人陶某因犯盗窃罪于2018年被寿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陶某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